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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衣锦还乡

第三十一章 衣锦还乡 (第2/2页)

赵媛媛期冀道:“雨华哥哥你最好了!快说,什么办法?”
  
  “绳索、毒药、跳河、或者干脆一头撞死在这里,你喜欢哪一种,自己选去。”
  
  林雨华一脚将赵媛媛给踢开,顺势坐在旁边经过的一辆玛拉板车上。
  
  “师傅,去县中央大街。”
  
  “好嘞,小伙子腿脚够麻利的。”
  
  赵媛媛哭喊着在后面追,拎着两只高跟鞋撒丫子跑。
  
  对此,林雨华置若罔闻。
  
  如果赵媛媛真有为了旁人而自杀的骨气,当初就不会骗走自己的救命血汗钱。
  
  说白了,她就是个不分青红皂白,三观扭曲的白眼狼,一个见钱眼开的软骨头。
  
  “雨华哥哥!如果你不要我,我爸妈就会让我嫁给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,你忍心看着我往火坑里跳吗?”
  
  林雨华微笑着挥了挥手,“祝你未来的丈夫老当益壮,早生贵子。”
  
  回到县城以后,林雨华就开始筹备将公司合并,以及开业典礼的事。
  
  中途,赵媛媛三番五次的来到门口闹事,都被张三青的人给赶走。
  
  因为公司的扩大,林雨华给张三青涨了五十块的工资,他也换上保安制服,组建了二十人的保安队。
  
  现在,林雨华门口随时都有巡逻的人,再不会有放火烧屋的事发生。
  
  两周时间到,在刘庆祝的精心照料下,林小颖的伤口已经基本恢复如初。
  
  开业典礼已经准备好,四百名员工,二十个保安,在公司门口整齐列队。
  
  墨兰芳还在外头跑订单,刘庆祝看见这么多人,就吓得两腿发抖,说什么也不愿意上去。
  
  好好的一个集团性质公司,只有林雨华一个大股东,孤零零的剪彩。
  
  站在铺着红毯的主席台上,林雨华朝下边招了招手,“小颖上来,陪哥一起。”
  
  林小颖吓得脑袋摇得像拨浪鼓,“我害怕。”
  
  林雨华跳下主席台,不由分说将瘦弱的林小颖抱上台,羞得她满面通红,一个劲的捂脸,引得台下一阵欢声笑语。
  
  总算哄好林小颖,两人一人一只手握着牌匾上的红布,对着话筒高声喊道:“我宣布,兰芳集团于一九七八年,七月十九日,就此成立!”
  
  砰——
  
  礼花齐齐响起,周峰等人从簸箕里抓起准备好的红包,一股脑的往底下扔,场面好不热闹。
  
  差不多时间,县城监狱同样砰砰几声枪响,也算庆祝赵建国等三祸害,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。
  
  杨万年留下的上海牌轿车,也成了林雨华的座驾。
  
  在七十年代,轿车绝对是稀罕物,有钱不托关系,也不见得能买得到。
  
  这辆九成新的轿车,至少也得七八千块钱。
  
  开幕仪式完毕,林雨华便载着行李,开上汽车前往牛背村。
  
  这次回去,算是衣锦还乡,为父母光耀门庭。
  
  路上,林小颖坐在副驾驶,一路好奇张望,稍有些疲倦了,她才有些落寞的道:“哥,如果咱爸妈还活着,能看到你这么出息,该会有多好?”
  
  林雨华停下车,揉了揉林小颖的脑袋,“爸妈临走那段时间,咱们也尽心尽力,没什么后悔的。”
  
  “虽然爸妈捞不着享福,但是后半辈子,哥肯定让你锦衣玉食,荣华富贵。”
  
  林小颖眼眸中泛着泪光,“哥,你真好。”
  
  车子行驶到牛背村附近的县城,再往前就是乡间小路。
  
  林雨华只能将车子停在县城招待所,并带着拉杆箱,和林小颖一起,踏上了乡间小路。
  
  这一趟,林雨华除了几身换洗的衣物以外,没有带任何礼物。
  
  按理说,衣锦还乡是要给乡里邻居备礼,可当初林雨华和林小颖差点挨饿的时候,连送口水的人都没有。
  
  万般皆无奈,林雨华只能背起重病的林小颖,扒火车前往临近珠州讨生活。
  
  现如今林雨华飞黄腾达,自然与周围这些白眼狼无关。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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