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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9章出售版权

第119章出售版权 (第1/2页)

出租屋中,蒲杰看着电脑桌面出神。
  
  他在思考着,究竟是继续留在启点,还是直接离开,前往外站。
  
  留在启点,除非能卖出版权并一步一步成神,否则没有继续坚持的意义。
  
  而前往外站,不少网站的稿费收入比之启点要高。
  
  或许,同样的成绩,在启点只能赚到一百万,而到外站却可以赚到一百五十万。
  
  这就是区别所在,也是其他网站能吸引作者的主要原因。
  
  毕竟,不是所有人都有雄心壮志,一心想要在启点证道的。
  
  对于大部分作者来说,写网文,只是一个谋生的工具罢了。
  
  与其他行业并没有什么区别。
  
  努力赚钱,养家糊口,仅此而已。
  
  至于梦想,能当饭吃么?
  
  只不过,蒲杰的内心深处,还是有一丢丢不舍的。
  
  其一,他刚刚跟启点签订五年长约,如果直接离开的话,未免有些不太道德。
  
  最主要的是,他的笔名就不能带走了,否则就违约了。
  
  只能重新使用一个笔名,从新人开始。
  
  这样一来,之前积累下来的粉丝基础就没用了。
  
  其二,他从初中开始,就在启点看书,至今已经有近十年了。
  
  熟悉了这个网站的所有规则。
  
  而离开启点的话,又得重新适应。
  
  对于有些念旧的蒲杰来说,这都是时间成本。
  
  其三,蒲杰的心里,未尝没有一些念想。
  
  万一,万一能在启点证道成神呢。
  
  或者说,万一上一本书《朕》能卖出版权呢。
  
  所以,蒲杰也有些拿不定主意,究竟是否要留下。
  
  “呼...”
  
  他点燃了一支烟,对着窗外出神。
  
  “嘀嘀嘀...”
  
  就在这时,电脑后面的音响传出一阵清脆的声音。
  
  “嗯,来了消息...”
  
  将视线从窗外拉回到电脑上,蒲杰点开电脑右下角的企鹅消息。
  
  剑花鹿鸣:“告诉你一个好消息,有一家公司想买《朕》的版权,现在版权部的同事正在和他们谈,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了!”
  
  “咦...卖版权...”
  
  一看之下,蒲杰的嘴角露出一丝止不住的笑容。
  
  这叫什么,这就叫发困给个枕头,正合蒲杰的心意。
  
  之前还想着版权的事呢,没想到,居然编辑就发来了消息,说的正是关于版权的事情。
  
  老扑街:“哪家公司?什么版权?对方出价多少?成功的把握大不大?”
  
  丢掉烟屁股,蒲杰连忙操起键盘,噼里啪啦就是一顿敲。
  
  剑花鹿鸣:“具体的数额我也不太清楚,我刚刚接到版权部同事的电话,就先跟你知会一声!等谈好了之后,我再通知你吧!”
  
  很快,编辑鹿鸣就回了信息。
  
  老扑街:“需不需要我过来签字?还是说,我只需要坐在家里等着收钱就行?”
  
  蒲杰想了想,问道。
  
  毕竟,这可是大姑娘上花轿,头一遭啊。
  
  他哪里懂得版权方面的事。
  
  剑花鹿鸣:“不用亲自过来,你只需要注意接一下版权部同事的电话,别将它当作骚扰电话拒接就行!”
  
  剑花鹿鸣:“版权部的同事会告诉你价格,如果你同意版权部谈好的出售价格,版权转让签约的站短会发送到后台!”
  
  剑花鹿鸣:“当然,如果你想过来沪海散散心,玩一玩也可以!”
  
  老扑街:“噢,那算了,我还是等站短好了,懒得跑了!或许,等哪一天赚够钱了,会到处旅游走一走吧!”
  
  剑花鹿鸣:“也好,你喜欢就好!对了,新书有什么想法没?需要我帮助的地方,随时可以找我,24小时在线!”
  
  老扑街:“暂时还没有,等我琢磨一下吧,有了头绪之后,我们再合计合计!”
  
  剑花鹿鸣:“ojbk,就喜欢你这种勤奋的精神!”
  
  老扑街:“鹿大过奖了,谁还不是为了混口饭吃呢!”
  
  剑花鹿鸣:“凡尔赛了啊,我一年工资也才十二k,你一本书的稿费就顶得上我工作三十多年了!”
  
  老扑街:“去年转工作室了,年终时的绩效奖金应该不少吧?”
  
  剑花鹿鸣:“还好还好,托你们的福,不至于饿死!”
  
  老扑街:“那就好,有空来沪海玩的时候,请你吃饭!”
  
  剑花鹿鸣:“这可是你说的,我可记着呢!”
  
  老扑街:“ojbk,就这么说定了!先不说了,不打扰你工作了!”
  
  剑花鹿鸣:“新书有什么好点子的话,随时找我!微信、电话你都有,哪怕是半夜都没问题!”
  
  老扑街:“没问题!”
  
  跟编辑聊了一会儿之后,蒲杰停了下来。
  
  他的嘴角,止不住的笑容。
  
  卖版权,还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,肯定不是小版权。
  
  虽然没有接触过这玩意,但蒲杰可是在作者群里听其他人说过。
  
  一般的小版权,如有声版权、漫画改编权...等等小版权,是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的。
  
  顶多是编辑通知一声,让作者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就行了。
  
  然后,坐等着次月收到稿费,完工。
  
  小版权里,还有简体出版版权、繁体出版版权,这些版权也需要作者签字。
  
  只不过,现在这年头,实体行业几乎都死得差不多了。
  
  很少有出版社愿意花钱购买网络的出版权。
  
  对于这一点,蒲杰也不抱什么希望。
  
  言归正传,一般而言,需要作者签字的版权,只有大版权。
  
  大版权,主要是游戏改编权、动漫改编权、影视改编权。
  
  游戏改编,顾名思义,便是将改编成游戏,其中又分为端游、手游、页游等等。
  
  这些版权费,最少是上百万起步,甚至是上千万。
  
  而影视改编,顾名思义,便是改编成电视剧、电影、网剧、网络大电影等等。
  
  这些都是版权中大头的大头,动辄千万起步,甚至是三五千万。
  
  这种大版权,才需要作者亲自签字。
  
  以前,签订这些版权转让合同,需要作者亲自跑一趟启点公司的所在地沪海才行。
  
  只不过,现在科技发达,无需作者跑一趟,在网络上签订电子协议也是一样的。
  
  电子协议与实体合同一样,都具有法律效应,受版权法保护。
  
  所以,值得蒲杰签字的版权,肯定是大版权。
  
  只是不知道,这一次对方想要的到底是游戏还是影视方面的版权。
  
  “《朕》属于历史分类,按理来说,这种改编成游戏的价值不大!”
  
  “也不可能被改编成电视剧!”
  
  “那么,极有可能是动漫、网剧,或者是网络大电影了!”
  
  盘算了一下,蒲杰大致猜到了一些。
  
  历史分类的,不是说不能改编成游戏。
  
  只不过,相对于那些爆火的仙侠、玄幻类,历史类的局限性更大。
  
  所以,很少有这一类的卖出游戏改编权的。
  
  那么,排除了游戏改编之外,就只剩下动漫、电视剧、电影、网剧、网络大电影。
  
  而《朕》属于是穿越者搅乱真实历史类的,怎么可能被改编成电视剧呢。
  
  不说****不会通过,就说那些影视公司,他们可没这么蠢。
  
  公然篡改历史,是不被允许的。
  
  这样的电视剧,有教坏未成年的嫌疑。
  
  所以,对于改编成电视剧,蒲杰也不抱希望。
  
  也就只有动漫、网剧、网络大电影值得期待一下了。
  
  “算了,不想这个了,还是想想新书的事吧!”
  
  琢磨了一会儿,蒲杰没有琢磨出什么名堂,转而开始考虑新书的事。
  
  有了编辑的这个信息,坚定了他留在启点的信心。
  
  能卖出版权,说明他的版权具有很大的开发价值。
  
  既然如此,如果去往外站,就有些得不偿失了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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